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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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2026-09-01
界楷律师张萌代理侮辱诽谤罪刑事自诉案全面胜诉 法院认定网络侮辱诽谤构成犯罪判处刑罚
日前,由界楷律师事务所张萌律师代理的自诉人郭先生与被告人某侮辱诽谤罪刑事自诉一案,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诽谤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张萌律师以扎实的证据组织和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追究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有效维护了自诉人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
刑事2026-09-01
界楷律师张萌、赵琳代理跨境电信诈骗案获从轻判决 法院认定从犯并减轻处罚
日前,由界楷律师事务所张萌律师、赵琳律师共同担任辩护人的被告人李某(化名)涉嫌诈骗罪一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在境外诈骗犯罪团伙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张萌、赵琳两位律师以精准的法律适用和有力的辩护意见,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判决结果。
刑事2026-09-01
界楷律师张萌、赵琳代理跨境电信诈骗案获从轻判决 法院认定从犯并减轻处罚
日前,由界楷律师事务所张萌律师、赵琳律师共同担任辩护人的被告人张某(化名)涉嫌诈骗罪一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在境外诈骗犯罪团伙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张萌、赵琳两位律师以精准的法律适用和有力的辩护意见,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判决结果。
刑事2026-09-01
界楷律师陈红印代理跨境电信诈骗案获从轻判决 法院认定从犯、采纳量刑建议判处一年十个月
日前,由界楷律师事务所陈红印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被告人刘某(化名)涉嫌诈骗罪一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在境外诈骗犯罪团伙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结合其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等情节,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陈红印律师在本案中围绕“胁从犯”“犯罪对象”“量刑情节”等核心辩点展开有力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