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楷律师陈红印代理继承纠纷案成功调解 依据家庭协议确认孙子继承祖辈房屋权益

日前,由界楷律师事务所陈红印律师代理的原告朱先生与被告朱某等法定继承、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在陈红印律师的专业代理下,五名被告均书面放弃继承权,确认涉案房屋财产性权益由原告一人继承所有,原告支付两名被告各20万元补偿款。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家庭财产传承纠纷中依据书面协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本案案号为(2023)沪0106民初×××××号。被继承人朱某与杜某系原配夫妻,共生育五名子女即五被告。原告朱先生系被继承人之孙、被告朱某之子。被继承人先后于1995年、2004年去世。2015年9月12日,五被告共同签订家庭协议,确认涉案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749弄26号404室房屋以后由原告所有。2023年5月,该房屋因改建被拆除,原房屋转为财产性权益。原告认为其依据家庭协议应取得房屋权益,遂委托陈红印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财产性权益归其所有。
接受委托后,陈红印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研判。本案的核心法律依据在于五被告于2015年共同签署的家庭协议,该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陈红印律师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向法庭充分阐述了家庭协议的法律效力,并提出了兼顾各方利益的调解方案。
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协议:涉案房屋财产性权益由原告继承所有;五被告放弃对该房屋财产性权益的继承权;原告于2023年9月13日前支付被告朱某、朱某各20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成功为原告确认了祖辈房屋财产性权益的归属。陈红印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真诚的沟通能力和严谨的执业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信任。

家庭协议为凭,温情调解促和:从继承纠纷调解案件看遗嘱意愿与家庭自治的法律价值
这起继承纠纷案的调解结案,不仅为当事人朱先生确认了祖辈房屋财产性权益的归属,更以书面家庭协议为依据,充分尊重了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和家庭内部的自治安排。陈红印律师在本案代理过程中展现出的家事纠纷调解能力与证据运用策略,为继承纠纷中依据家庭协议维护当事人权益提供了有益范本。
本案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家庭内部就财产继承达成的书面协议,经所有利害关系人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约束力。被继承人虽未留有遗嘱,但全体法定继承人通过家庭协议对遗产归属作出的一致安排,同样能够实现被继承人的心愿和家庭财产的平稳传承。同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继承纠纷,既能依法确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又能避免诉讼对抗对家庭关系的伤害。本案提醒广大民众,在家庭内部就财产安排达成一致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固定协议内容,为日后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供明确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