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楷律师陈红印代理共有纠纷再审案成功撤销原判 二审法院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日前,由界楷律师事务所陈红印律师代理的再审申请人倪先生、倪女士与倪某等共有纠纷再审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定。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对动迁安置房屋市场价值这一基本事实未予审查,所作判决有所不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陈红印律师以精准的法律适用和有力的再审申请论证,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再审发回重审的程序性胜利。

本案案号为(2024)沪01民再××号。本案系一起涉及动迁安置房屋利益分配的共有纠纷。原审中,原告倪某等人以共有纠纷为由,起诉要求分割动迁利益,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倪先生、倪女士等人参照动迁安置房屋的市场价值支付安置款70万元。再审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遂委托陈红印律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接受委托后,陈红印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判,从多个维度构建了再审申请论证体系:第一,一审判决在未查明动迁安置房屋市场价值的情况下,直接判令支付70万元安置款缺乏事实依据;第二,动迁利益分配应以安置补偿协议为基础,相关利益应以协议确定的23万余元为限,不应以房屋市场价值作为补偿范围;第三,一审判决认定被申请人对涉案宅基地房屋享有部分动迁利益缺乏法律依据;第四,本案涉及不同法律关系,追加第三人欠妥。基于上述理由,陈红印律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主张一审判决存在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参照动迁安置房屋的市场价值判令再审申请人支付安置款,但对相关房屋市场价值这一基本事实未予审查,所作判决有所不当,应当发回重审。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
本案的成功再审,为当事人争取了重审的机会,体现了司法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公正审理的重要保障作用。陈红印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精准的法律适用和严谨的执业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信任。

程序公正,实体正义:从共有纠纷再审案件看司法审判监督制度的价值与力量
这起共有纠纷再审案件的发回重审,不仅为当事人倪先生、倪女士争取到了重新审理的机会,更是司法审判监督制度依法纠正错误、维护程序公正的生动体现,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依法纠偏的有力实践。陈红印律师在本案代理过程中展现出的再审申请论证能力与法律适用能力,为当事人在一审判决不公时通过再审程序依法救济提供了有益范本。
本案向社会传递了多个清晰信号:第一,再审程序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保障,当事人在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形时,可以依法申请再审;第二,二审法院在再审审查中发现一审判决对基本事实未予审查的,依法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第三,动迁安置房屋利益分配纠纷中,相关房屋市场价值等基本事实是判决的基础,应当经审理查明后方可作出判决;第四,动迁利益分配应以安置补偿协议为基础,相关利益的确定应当基于协议约定的补偿范围,而不应以房屋现值为标准简单判定。本案提醒广大民众,在面对一审不利判决时,不必轻易放弃,可以通过再审程序寻求权利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