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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楷律师张萌代理教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全面胜诉 裁决认定学校违法解除判赔27.9万余元

民事 / 商事 · 2026-09-01

界楷律师张萌代理教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全面胜诉 裁决认定学校违法解除判赔27.9万余元配图1

日前,由界楷律师事务所张萌律师代理的申请人赵先生与被申请人上海闵行区某民办小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一案,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在张萌律师的专业代理下,裁决认定学校以“罚抄作业”“有偿补课”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充分证据,构成违法解除,支持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79,237.25元,有效维护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界楷律师张萌代理教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全面胜诉 裁决认定学校违法解除判赔27.9万余元配图2

本案案号为闵劳人仲(2025)办字第××××号。申请人赵先生于2014年7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数学老师兼班主任,双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5年7月14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申请人“罚抄作业超出合理范围被家长多次投诉”“有偿补课被家长举报,已有证据证实”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认为学校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依据,系违法解除,遂委托张萌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接受委托后,张萌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判。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申请人主张的解除事由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学校依据的匿名投诉和事后调查能否成为合法解除的依据;申请人是否存在违反师德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的严重违纪行为。张萌律师围绕上述焦点,悉心收集并整理了申请人历年来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教学考核统计表、调岗通知书及回函、13份学生家长家访《证明》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抗辩体系。

庭审中,张萌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有力论证了被申请人构成违法解除的核心观点:第一,解除权系形成权,解除事由应固定为《解除通知书》所载内容,被申请人庭审中关于“强制购买练习册”“殴打学生”等额外主张不应作为解除理由予以审查;第二,被申请人据以解除的举报系匿名投诉,无法核实投诉人身份及举报内容的真实性;第三,被申请人提交的调查问卷、家访记录等均系证人证言,相关证人未出庭接受询问,无法核实真实性,且与申请人提交的家长《证明》存在矛盾;第四,被申请人的《某民办小学关于赵某教师行为规范核查》系于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所进行的取证,不能作为解除当时的依据;第五,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对违纪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申请人存在“罚抄作业超出合理范围”及“有偿补课”的事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2021年、2023年曾因体罚遭投诉,2025年再次接到家长多次投诉及12345匿名举报,经调查核实存在罚抄及有偿补课行为,且拒绝调岗,解除合法。在张萌律师的有力质证和辩论下,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提交的《信访处理表》及《教育局受理事项处理单》因无具体举报人信息,遭申请人否认,难以采信;《学生调查问卷》《家访记录》等均系证人证言,证人未出庭作证,无法核实真实性,且与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涉及人员重叠,不予采信;被申请人的核查报告系解除后取证,不能作为解除依据。被申请人未提交其他有效证据证明申请人存在违纪行为,应承担不利后果,认定解除行为违法。经计算,双方确认申请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为12,140.75元,工作年限为11年,赔偿金为12,140.75元×11×2=267,096.50元;申请人主张279,237.25元超出法定标准,裁决按法定标准支持267,096.50元。

本案的全面胜诉裁决,有力维护了教师在遭遇学校不当解聘时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严格举证责任。张萌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证据组织和出色的庭审表现,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界楷律师张萌代理教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全面胜诉 裁决认定学校违法解除判赔27.9万余元配图3

以证据为基,以程序为纲:从教师违法解除案件看严重违纪解除的法律边界

这起劳动争议仲裁案的全面胜诉,不仅为申请人赵先生争取了27.9万余元的赔偿金,更是司法对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承担严格举证责任的严肃重申,对匿名投诉、事后取证等程序瑕疵的有力纠偏。张萌律师在本案代理过程中展现出的证据抗辩能力与程序规则运用能力,为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以模糊指控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范本。

本案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且据以解除的事实和证据应当存在于解除之前、告知于解除之时。匿名投诉不能作为解除的充分依据,证人证言应当经过质证方可采信,解除后补取的证据不能证明解除当时的正当性。本案提醒广大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以匿名投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不必轻易妥协,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在作出解除决定前应当进行充分调查、固定确凿证据、履行正当程序,避免因证据不足和程序瑕疵导致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